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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县供暖季正式启动 采暖电价同步调整 中央空调用电须知

滦县供暖季正式启动 采暖电价同步调整 中央空调用电须知

随着气温逐渐走低,滦县冬季供暖工作已全面启动。根据滦县供热管理部门最新通知,本年度集中供暖时间已正式确定,将于11月15日零时起正式开始供暖,持续至次年3月15日24时结束,共计120天。供热部门提醒广大居民,近期需留意家中供暖设施,如遇问题可及时报修,确保温暖过冬。

与此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供电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冬季采暖电价的最新通知。为减轻居民冬季采暖用电负担,继续执行居民采暖用电优惠政策。对采用电采暖的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,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期内,每月用电量超出日常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的部分,将执行采暖优惠电价。具体标准为:平段(8:00-22:00)电价为每千瓦时0.52元,谷段(22:00-次日8:00)电价为每千瓦时0.31元。居民可通过“网上国网”APP或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申请。

针对使用中央空调进行冬季采暖的家庭和单位,通知特别提醒:

  1. 居民家庭若使用中央空调采暖,需提前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“居民采暖用电”认证,经确认后即可享受采暖期优惠电价。
  2. 商业、办公等非居民用户使用中央空调,不享受居民采暖电价优惠,建议合理调整空调运行模式,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运行成本,例如在夜间谷段电价时段提高供暖温度储备热能。
  3. 无论家庭还是单位,使用中央空调前应做好设备清洗与维护,确保过滤网清洁、制冷剂充足、电路安全,以提高能效,保障供暖效果与用电安全。
  4. 提倡节能环保,建议室内供暖温度设置在20℃左右,避免过高温度造成能源浪费与身体不适。

供暖与电价的调整关乎千家万户。请广大居民及单位用户及时关注官方通知,合理安排采暖用电,共同度过一个温暖、安全、经济的冬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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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10 02:12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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